更新时间:2018-12-05 23:06作者:王新老师
(一)会议制度
.各会议均须记录并在考勤表内签到,均由秘书长负责记录。
.每次召开常规例会时;各部门成员均需参加。会议内容与主题应做到求同存异,努力建立集体主义氛围。
.无正当理由不到会者,视为无故缺席,累计满三次者,将由秘书长记录在案,并给予警告;满三次者无论任何理由,则由秘书长上交负责人,经审议视其自动退出;组织上一律不给予任何职务证明。
.如因故实在不能到会者,必须提前一天或当天向秘书长或负责人及所属主要负责人说明缘由;但次数超过三次者,将由秘书长向负责人提交审议,给于适当的惩罚。
.与会者迟到分钟,视其无故缺席,但允许事后(在一天之内)向秘书长及所属主要负责人说明缘由。
.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不得超过个半个小时。
.会议记录须由秘书长记录存档。
(二)工作制度:
.日常工作由负责人统筹安排,由负责人协调各部长落实工作。
.认真负责本职工作,必须严格履行本职的权利和义务。
.严格执行负责人负责制;每项重大活动直接由负责人与外联部,宣传部策划,由负责人统筹安排,活动结束后并向其汇报。
.一般不得利用上课时间组织和召开活动,若因实际工作需要必须向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向学校申请,经同意后方能进行。
各部门负责人不得无故(无正当理由)推卸工作责任,若有给予警告。若组织集体活动无参加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青协将其除名(二次警告,三次直接开除)。
.每学期进行组织考核制度,不合格者,由青志负责人批评教育,若仍无改正者,将其除名。(以上除名者组织上一律不给予任何职务证明)。
三、奖惩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会员,由本组织视为其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批评、直接开除甚至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追究刑事责任等方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