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办公室中学档案管理制度一部分:档案工作总的要求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本校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集中统一管理本校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本校各项工作服务。、为国家积累档案财富,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把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向上级档案馆移交。二部分:档案的保管、学校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学籍档案、教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教学仪器设备档案和基建档案等等。、档案室负责全校档案(不含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按规定立卷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实行科学管理,档案库房内橱具、设备放置整齐合理。档案排列整齐美观、条理分明,编号科学规范、查找方便。、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修复、整理,保持整洁完好。、档案的接收和移出都必须手续完备,室藏档案必须账物相符。三部分:档案立卷归档、凡记录反映本校职能活动情况、具有日后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材料,均列为归档范围。、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应根据归档范围将材料收集齐全,按档案立卷要求整理组卷。交档案室检查后,再编排号,填写卷内目录,拟出案卷标题,装订。、编号抄目要严肃认真,案卷标题要简明扼要,正确反映卷内内容,由档案室统一书写。、凡立卷材料必须纸质优良,规格统一,书写规范,字迹清楚。禁止用铅笔、圆珠笔书写,也不能用复写纸复写。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返工重制。、每月份以前必须完成上度的档案立卷归档任务四部分:档案的鉴定与销毁、对档案要认真进行鉴定,确无保存价值或保管期满的档案,可确定销毁。、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在校长办公室主任的主持下,由综合档案室和有关立卷单位人员组成档案鉴定、销毁小组,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经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编造销毁清册,经校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档案时,必须由两人以上在指定地点监督销毁,监督销毁人员必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销毁档案清册要妥善保管,并将所销毁档案在目录中注销五部分:档案室的安全保密、档案室是机要部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未经批准,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室,档案内容不得私自摘抄、复印和随意传播、经常检查库房和档案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认真处理。、档案管理人员要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严守机密。在调换工作时,对所管的档案要办理交接手续,离职后对所了解的机密情况,不得泄漏。六部分:档案的统计、要及时地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利用、销毁以及档案工作人员、机构、经费、库房、设备等情况进行登记,每一次对各方面进行认真统计,做好报表、严格执行国家和系统内所规定的统计计量单位和报表格式,做到数字准确、字迹工整,不得潦草和涂改,使档案统计工作标准化。、档案工作人员要加强档案统计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建立科学的档案统计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