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保持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四项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保持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全面把握“四个一”的总体要求,严格遵循“五个坚持”的指导原则,切实加强对全市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扎实有效地推进整个活动的深入开展,使先进性教育活动真正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总体目标,根据中央、省、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现状,特制定以下四项制度:领导责任制度 、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中央开展保持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委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抓好思想发动和舆论宣传,把本地区、本单位党员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工作部署上来。 、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领导关系,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各级党委(党组)要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同志是一责任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责任,认真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研究出台相关措施,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以“双重”身份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发挥领导和表率“双重”作用。做到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学习,带头接受先进典型和警示教育,带头征求群众意见和查找突出问题,带头开展谈心和交心,带头开展党性分析,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落实整改措施,带头履行好党员义务和行使好党员权利。 、把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先进性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对教育活动组织不力,效果不明显,群众满意率达不到/的,要进行“补课”,其主要负责人要向上级党委进行检讨,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补课”后,群众满意率仍达不到/的,对主要负责人要采取组织措施。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市、县(市、区)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结合工作分工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分工,建立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系点。 、深入调查研究,帮助联系点党组织理清工作思路,制订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督促检查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在三个阶段个环节中都要参与指导,帮助深入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