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7 01:45作者:李天扬老师
一、报到时间、地点
2017年9月12日到广西民族大学东校区报到(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报到当天,学校在火车站、埌东客运站、江南客运站、安吉客运站、金桥客运站、西乡塘客运站均设有新生接待站,可乘坐学校新生接待专车来校报到。自行坐车到校者,可在火车站乘605、204、66路车或K1专线,埌东客运站乘76路车,江南客运站乘55路车,安吉客运站乘54路车,金桥客运站乘66路车,西乡塘客运站乘4路、605、55、804、805路车等,到大学路相思湖西路口或广西民族大学站下车。
二、新生报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新生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审核)、高考准考证、户口迁移证(也可以不迁移)、中学档案(持录取通知书到毕业中学或当地档案管理单位索取,档案袋须密封并加盖密封章)、一寸白底大头相14张(身份证规格的彩色相片),是党员或团员的,须带县(市)以上党、团组织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和有关材料(党员介绍信应写明“党组织关系由广西高校工委组织部接转到广西民族大学组织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须持贷款受理证明原件;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需持《广西民族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等材料(具体见第六大点)
注:1.户口迁移证及党、团组织介绍信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上的姓名一致。2.已丢失身份证的新生,请务必在当地公安机关开具遗失证明。3.如因电脑录入原因,造成录取通知书上姓名与考生实际姓名有误,考生不得擅自涂改;须出具所在中学和县(市)招生办的证明以及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报我校招生办,核实无误后,方可注册。
三、户口迁移
(一)户口迁移以自愿为原则,新生可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我校。属南宁市辖区户口的新生,不办户口迁移。
(二)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必须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新生户口迁入学校后,纳入学校学生集体户口由保卫处代行管理,除中途退学、转学外,学生需凭公安机关的户口准迁证或毕业后才可将户口迁出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