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3 16:12作者:李一老师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按广西区物价局和广西区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学费标准:我院独立举办的专业根据不同专业学费按5100-7800元/年收取。住宿费标准:公寓式按800-880元/年收取(注:以上各项收费如果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颁布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广西交通厅,其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国家重点中专广西交通学校,200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于广西首府南宁市,是广西唯一一所培养交通专门人才的高等学校,是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经过半个世纪的创业发展,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已发展为一所交通特色鲜明,具有相当规模,基础较为雄厚,办学效益显著,在区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高等职业院校,形成了“依托交通行业优势,建设交通特色专业,突出职业能力培养,打造交通人才摇篮”的办学特色,使学院成为了广西交通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为广西交通事业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学院先后被确定为全国交通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国家级“百所职业院校推进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国家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首批自治区级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首批自治区职业教育攻坚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06-2008年度广西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与管理先进单位。2009年6月,学院还被确定为自治区军队士官直招定点培养院校,也是目前自治区军队士官直招定点培养的唯一一所院校。
学院办学条件优越。学院园占地面积1200多亩,分为园湖校区与四塘校区两个校区,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9000多人,非全日制本、专科函授生2000多人,目前设有路桥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管理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和外语系等5个系和基础部、社科部等教学部门,开设有40个专业和方向;拥有一支“结构合理、质量优良、精干高效、富有活力”的教师队伍,有2人被评为全国交通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2人被授予交通运输部吴福-振华优秀教师奖,1人被评为国家高校教学名师,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教学团队、公路工程教学团队被授予自治区级教学团队称号;图书馆现有各类书刊50多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