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8 15:17作者:李天扬老师
广西艺术学院:经国家招生统一考试、按志愿或本人同意调剂录取的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学院、专业(方向)完成学业。只有专长生和特殊生及需求生可以申请并经批准后转专业。
广西艺术学院坐落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濒临风景秀丽的南湖公园。是全国省属六所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广西唯一的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综合性本科普通高等艺术学院,在本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校园总占地面积10.74万㎡,学院所属的桂林教学区位于“山水甲天下”的桂林市。
学院前身为我国现代杰出画家、美术教育家徐悲鸿先生于1938年在桂林创办的“广西省艺术师资训练班”;后发展为广西艺专,1953年全国高等院校调整时并入中南美专、中南音专,1960年更名为广西艺术学院。如今,广西艺术学院已经发展成为一所办学规模较大、教学条件优越、师资力量雄厚,多专业、多层次办学的高等艺术学府。拥有各类专业实验室、专业工作室、多媒体教室、美术欣赏室、临摹室、音乐试听室、语音室、电教中心、校园网络、音乐厅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设备。校园环境优美,桂林教学区更是古木参天,绿树成荫,景色宜人。
广西艺术学院设有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桂林中国画学院、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舞蹈学院、人文学院、社科基础部、影视学院、成人教育学院、附属艺术学校等二级学院。本科开设有美术学(美术教育、美术史论、书法、文化艺术管理、)、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水彩、装帧插图、电脑绘画、中国画与水墨动画设计、中国书画装饰设计、中国民艺设计应用、多媒体综合艺术)、雕塑、雕塑(雕塑三维动画造型)、广告学(广告设计、广告策划)、动画、动画(网络媒体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服装与形象设计、会展策划与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景观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装帧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商业插画设计、时尚造型与形象展示、舞台美术设计、摄影与数字传播)、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文化传播、民族音乐学、音乐史论、文化艺术管理)、音乐表演(演唱、演奏、流行音乐)、播音与主持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表演与教育)、舞蹈编导(表演与编导)、表演(国标舞、现代舞、舞台影视表演)等专业(方向),办学层次涵盖中专、大专、本科到硕士研究生。具有文学学士学位授予权,音乐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硕士学位授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