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16:29作者:李一老师
由于2016相关政策还未出台,所以沿用2015以及之前最新的党政法规。
从广西教育考试院获悉,今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含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和地方院校国防生的军检初检)统一要求在3月中~4月初完成,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包括统招考生和单独招生考生)均须参加高考体检,并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教育考试院还要求今年无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人员担任体检工作,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据悉体检的项目主要包括:眼科含视力、色觉、眼病;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等;外加胸部透视及检查肝功能的转氨酶检测等。 1.如何看懂体检结果?
凡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通过体检,一方面,考生可以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另一方面,体检结果将作为考生档案的一部分,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考生要经过眼科、外科、内科、耳鼻喉科、口腔科、放射、检验等科室系统的体格检查。每个科室的医生会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列条款,结合考生的身体状况做出各科体检结论,最后,主检医生根据《指导意见》,综合各科结论,出示给考生一个“报考专业建议”,这个建议就是体检结果。
体检结果分为三种:
(1)适宜选报普通高等学校各专业
这部分考生为身体条件完全合格,说明他们的身体状况适合高等院校各类专业的就读条件,可以选报高校的各类专业。(但军事院校、国防生和公安类院校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适宜选报第二部分中的某条相关专业
这类考生是身体条件合格,但是患有某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身体条件符合《指导意见》第二部分中的某些条款,这些条款中所列的各专业不宜选报,主要是指身体条件不能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主要为视力不足、色觉异常等,考生报考志愿时应避开受限专业。高校在录取时可根据此条款退档。
(3)不适宜选报普通高等学校各专业
这类考生为身体不合格,为《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所列条款,主要是因为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如:传染病、精神病、心脏病、血液病等,暂不宜报考各类普通高等学校。这部分考生首先应治疗疾病,将来再报考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