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01:46作者:李天扬老师
一、暑期及返校时间安排
1、学生暑假及返校时间安排:
学生暑假时间:7月4日至9月4日;
报到注册时间:9月5日——6日;(逾期不再予以注册)
正式上课时间:9月7日;
注:06级学生如确因实习需要不能按期返校的,务必在本学期放假前办理好实习手续及请假手续。办理实习及请假手续,请先到学院网页下载实习介绍信、实习承诺书、实习鉴定表以及请假申请单,再到学院办理。
2、2009级新生入学时间安排:
新生报到时间:9月12日——13日;
新生入学教育时间:9月14日——18日;
新生正式上课时间:9月21日。
3、教职员工暑假、返校时间安排:
教师暑假时间:7月4日——8月30日;
学院党政正副职、系主任、行政及教辅人员暑假时间:
7月11日——8月30日。
注:9月1日9:00,召开全体班主任会议。(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二、学生注册及缴费事宜
1、先交学费后注册
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先交清学费后注册选课”的原则,对于以往欠费的同学,在暑假期间内交清以往所欠的学宿费,待开学后进行选课;对于已交清以往年度学宿费的学生均可预选下学期课程,对于未交清以前年度学宿费的学生以及虽已批准缓交学费但缓交期限已过(本学期末)仍未交清学宿费的学生,在其交清以前年度学宿费前,不能参加新学期的选课。
2、缴费规定时间
请学生务必按照学校财务处规定的扣费时间,在借记卡内存入足额学宿费,以备学校统一扣款。在2009年9月3日以前交清2009年-2010学年学宿费,预选课程有效。未按时交费学生其预选课程无效,教务系统将在2009年9月7日根据财务处提供的欠费学生名单,清除未交清学宿费学生的所选课程,并限制未交清学宿费的学生第二轮及以后的选课资格。
3、缴费标准
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学生缴费按学生入学时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转专业的学生学费按新转入的专业的收费标准缴费。缴费标准如下:
专业
学费(元/学年)
宿费
2006级
2007级
2008级
2009级
传播学
15500
15500
15500
18000
六人空调间、无独立卫生间:1200
六人空调间、独立卫生间:1400
四人间,无空调:1500
四人空调间:1700
二人空调间:2800
广告学
15500
15500
18000
文化产业管理
16500
16500
16500
23000
表演、主持
19500
19500
19500
23000
影视学
16500
16500
16500
23000
舞蹈学
19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