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9 09:09作者:王新老师
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年度教学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启动2015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实施原则及基本要求
(一)转专业实施原则
1.学校不统一组织转专业测试,各学院在不低于学校基本选拔条件的基础上,自主制定选拔流程和选拔方式,学院制定具体方案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并在全校公示。
2、学院内部各本科专业之间的调整,由学院自行制定方案,在不影响各专业班级正常开班的情况下,转专业计划、实施方案报学校核准后由学院自主实施,原则上转入和转出不超过该专业年级人数的15%。临床医学类专业、口腔医学专业、医学影像专业考虑到教学资源限制和招生录取公平等原因,暂时不纳入学院内部自主调整专业范围。
(二)基本要求
1.基本选拔条件
(1)2013级或2014级在读本科生。
(2)政治表现好,思想品德操行合格,遵纪守法,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身体健康。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应修课程成绩须全部合格,且平均成绩排名不得低于所在专业年级的前25%。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不包括公共选修课。对于按大类招生专业学生成绩的排名,如转专业报名截止前已完成专业方向分流的,按专业方向进行排名;未完成专业方向分流的,按专业大类排名。
(5)入学后未转过专业(不含军训期间冷门专业之间的调整)。
(6)无拖欠学费。
2.相关限定要求
(1)高考文科招生学生不得申请转入只招收理科考生的专业。
(2)国家政策明确规定本科学习期间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