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9 10:13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6年广东高考将有重大变化,除了试卷统一改用全国卷,还将全面放开异地高考。高考即将开始报名,随迁子女要准备哪些材料?户籍学生又应注意哪些细节?为此,记者就其中几个重要问题为广大考生答疑解惑。
关于异地考生
一、异地考生报考条件有何变化?
日前,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外省户籍随迁子女2016年在广东参加普通高考的资格界定,适度放宽了报考条件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1.明确了社会保险等截止时间: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6年8月31日前。
2.完善了居住证的年限认定办法:除了原规定有连续3年的居住证为符合条件外,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也将予以认定。
3.适度放宽合法稳定住所条件:除原合法居住条件外,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可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的居住手续的也可申请报考。
4.解决了就学地与就业地不一致问题:2016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在广东省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予以认定。
二、异地考生报考需要哪些材料?
1.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包括《就业创业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土地承包合同》《务农劳动合同》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考生家长为企业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前在广东省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满3年的证明。
2.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住所为农村自建房的,家长自有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并都需提供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居住手续的证明材料。住所为单位宿舍的,提供证明材料,并提供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居住手续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