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8 08:36作者:李一老师
各区招考办,各招生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精神,正确宣传广州市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的有关方针、政策,加强各学校招生信息公开,为广大考生提供直接向招生学校咨询的机会,帮助考生更好地了解今年的招生信息,科学填报志愿,定于2016年6月27日在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海珠区阅江中路382号)B区9.1、10.1及11.1举办“2016年广州市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现场咨询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一)在广州市有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以下简称计划内招生单位)。
(二)为考生升学进修提供资讯和服务的有关单位,如培训机构、中外办学单位、留学服务机构等(以下简称非计划内招生单位)。
二、活动时间
2016年6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三、举办单位
本次现场咨询会由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办。信息时报社协办,负责现场咨询会会刊编印及发行工作。广州美好前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办,负责场地布展及会务。
四、参加办法
各参展单位填写《2016年广州市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现场咨询会回执》(附件1),于6月5日前传真到广州美好前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五、参加费用
每个展位成本费为计划内招生单位1400元,非计划内招生单位4200元(上述收费包括场地租金、管理费及场地搭建成本)。非计划内招生单位另收1000元/展位的场地保证金,该保证金涉及范围:展馆设施设备保证、布撤展垃圾清理保证、布撤展施工保证、消防及安全保证等。展览会结束后,由双方检查展馆、核对违规记录,如无任何设施设备受破坏、无任何违规现象,场地保证金(仅限本金)将于咨询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以银行汇款方式无息归还参展单位。
六、参展项目明细
(一)制展位招牌规格:3米长*0.6米高。室内展位背景画规格:3米长*2.5米高,展位两侧背景画规格:2米长*2.5米高。参展单位可按此规格自行制作或交由承办单位制作。由承办单位制作的各项费用自行协商。参展单位不得自行用海棉胶、图钉或钉在展位的围板上张贴资料,或用刀具、笔等划花围板,违者将按展馆规定赔偿。
(二)室内宣传展板:特制展位招牌,规格为3米长*0.6米高(或3米长*1米高);室内展位背景画,规格为3米长*2.5米高;展位两侧背景画,规格为2米长*2.5米高。参展单位可按上述尺寸要求自行制作或交由承办单位制作(收费标准见附件2)。
(三)户外宣传展板规格:4米长*3米高/幅,画面精度要求150dpi以上,文件格式为JPG格式,颜色模式为CMYK四色,稿件命名为学校名+尺寸+日期(如:XX中学4X3M0501)。需要制作的学校请于6月12日前将经主管职能部门审核通过的审核表(附件3)传真至81866233,设计稿发邮件或QQ在线发送至广州美好前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文件内容一旦上交视之为最终定稿,不作修改。
七、注意事项
(一)展位标准配置、展位规格:3米长*2米宽,三面围板。学校名称楣板:3米长*0.2米高,日光灯,铝合金咨询台四张,椅四张,纸篓一个。每个展位提供8瓶矿泉水、4个25元标准的午餐饭盒,超出部分由参加单位自行购买。
(二)咨询活动当天各单位于上午9:00前入场布置完毕(参展单位可凭参展证件从专用通道进入会场)。
(三)参展单位请于6月26日9:00-16:00到现场布置展位。6月26日布展当天,参展单位若需运送资料,可凭参展车证直接将车开进展馆内。6月27日展会当天,车辆一律不得开进展场,须按展馆的指定要求停放于停车场。展馆内、外广场如需使用电源,请向现场客户服务部门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进场。
(五)参展单位要服从主办单位的现场管理,要维护好本摊位的咨询秩序,注意防火、防盗等安全。
八、联系方式
(一)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朱林翌。
联系电话:020-83906834,83868062。
邮箱:gaokao@gzzk.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