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4 21:49作者:李一老师
安全警示教育生死之间观后感(一)
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人民币。而1984年12月4日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在印度博帕尔的农药厂发生异氰酸甲酯(简称MIC)毒气泄漏事故,更是惨烈,造成12.5万人中毒,6495人死亡、20万人受伤,5万多人终身受害的让世界震惊的重大事故。
分析事故的原因,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企业瑞海公司严重违法违规经营所导致;瑞海公司无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臵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于不顾,只顾经济利益、不顾生命安全,不择手段变更及扩展经营范围,长期违法违规经营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混乱,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操作工、装卸工都不知道运抵区储存的危险货物种类、数量及理化性质,冒险蛮干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违规大量储存硝酸铵等易爆危险品,直接造成此次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而造成印度博帕尔灾难的根本原因是:操作失误,设计欠缺,维修失灵以及忽视培训等等。
两起深重的灾难,以沉重代价再次敲响了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的警钟,安全工作贵在真、重在实。认真反思,我们会发现地方政府对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审批不严,监管不力,各种严密的制度规范、监管措施最后都成了一场“表演”。比如,瑞海公司成立了16人的安委会,实质上形同虚设。根据有关要求,应增加演练频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实际上瑞海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并且这些演练“演”的色彩太浓。再如,天津瑞海公司从项目选址、立项、经营范围变更审批、环评、安评、公司注册、企业不合规合法行为等环节,但是,相关的安监、港口管理局、海关、海事、环保、消防、规划、国土等部门,一路为该公司踏红线开绿灯,以事前审批代替事中、事后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成了桌子墙上摆设的装饰品,现行法津条文成了“稻草人”。
前事不忘,后世之师,深刻吸取“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和印度博帕尔灾难的教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公司的实际,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