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0 13:48作者:李一老师
【2016关于岂容蚁穴毁巨堤观后感1】
街镇干部、村干部、部门单位科员等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群体,作为权力金字塔最底层但又占据了整个公务员阶层近90%的一个群体。不可否认,他们是国家政策、方针、路线的执行者,是社会秩序的管理者,也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向前发展的中坚力量。但是,这个群体的腐败问题也是一个亟需解决的“老大难”问题。
从数据和范围上看,近年来,来自社会基层的腐败案例呈现多发之势。尤其是在利益集中领域,例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惠民资金发放等方面,一些基层官员和干部雁过拔毛、过路收钱,把手中或大或小的权力用来“寻租”,形成分布“广”、涉及人数“多”、情况复杂的“蚁穴式”腐败。如2013年深圳葵涌办事处坝光社区整体搬迁窝案涉案金额就高达1.64亿元,涉案人员100多人,其中绝大部分是办事处和社区干部。无怪乎,有网友建言中纪委“大老虎太远,眼前苍蝇每天扑面”。
这些“苍蝇”为什么可以如此肆无忌惮,骑在人民的头上作威作福?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在客观现实上,这些基层干部构成复杂,年龄结构整体偏大,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党纪法规意识薄弱,完全没有意识到贪赃枉法的严重性,偏偏却“官本位”思想严重,利用一点小权力就投机取巧,无法无天,还自我标榜“权力不用,过期作废”。二是在监督管理上,上级单位对征地补偿、种粮直补、低保、社保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款项的发放、使用缺少必要的监管,事中、事后的监督和跟踪不到位。在一些地方,政府甚至成了“甩手掌柜”,有时仅凭下级一枚公章,就办理了拨付手续,且很多单据都是“白条”,这就为不法官员犯罪提供了便利。三是在具体处理上,一些地方党政“一把手”担心对涉腐分子处罚过重会影响党员干部队伍内部团结,会影响地方形象,会影响自己在上级领导心目中的印象,往往选择“捂盖子”,内部从轻处理,这在无形中更加助长了“苍蝇”们的嚣张气焰。而上级纪检机构对此也缺乏足够的重视,认为涉案金额小、涉案人员级别低,只要下级处理了便不再介入,更别提追究相关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了,如此一来,自然难以形成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