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0 13:47作者:王新老师
岂容蚁穴毁巨堤观后感(1)
一、小官贪腐不可小视。侯福才当建管科长6年时间,受贿2000多万元,另有3000余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个科级干部,平均每天贪腐2万多元,其胆子之大,涉案数额之多让人瞠目结舌,创造了陕西省科级公职人员贪腐新记录。从职位上看,一个市级单位的内设科室负责人,官职不大,又不是一把手,上有局领导,下有科室干部,但其贪腐的数额是多少“大官”们望尘莫及的。他大肆敛财的手段,规避监管的伎俩都是贪腐惯用的,然而他却坐大成巨,无不令人深思。
二、小官贪腐危害极大。小官往往与人民群众直接打交道,深知用权的渠渠道道,涉猎的项目广泛普遍、无所不及,他们的贪腐行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一旦成腐,直接威胁着党的执政基础,冲击着底线民众对腐败的痛恨程度。由于小官的贪腐行为,花样繁多,形式怪异,手段多变,往往在民众中产生强烈的对抗欲和反感度,以小窥大,影响深远,危害极大。
三、小官贪腐隐蔽性大。小官虽然职位不高,但手中的权力却相对集中,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权力归集也是一样,多种小权力归集起来就很大,聚少成多,集小为大,以此为寻租突破口,使小官们频频得手,且不被人们所注意,隐秘性很高,如果不讲究方法,缜密应对,很难发现。
四、小官贪腐惊人启示。一是权力过于集中。产生腐败,从近年来曝光的小官贪腐案例可以看出,小小的科长、主任、甚至股长、支书、村长,之所以成为贪腐被查处,十之八九他们手中拥有大量的不被人们所关注的多种权力,要么掌握审批暗箱操作,缺乏公开透明,要么多项权力集于一身,利小点多,极易形成“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乱办事”的潜规则,从而产生腐败现象。二是权力运行不公开导致腐败。在某些单位内部和最基层的村组、社区,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项目不公开,程序隐秘,没有把权力清单公诸于社会,群众知晓率低,公开透明的办事原则没有得到贯彻落实,为权力寻租打下伏笔。三是权力失于监督滋生腐败。在反腐败斗争中,决策者有的只盯住“老虎”,忽视“苍蝇”,认为小官小吏翻不起大浪,或者对这些表面上不起眼的小官,放任自流,疏于监管,放纵其贪腐行为,只会导致以小坐大,不可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