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0 15:27作者:王新老师
《贪途欲海无归路》警示教育片,以纪实的手法、真实的事例、翔实地采访和丰富的资料讲述了湖北省随州市原政协主席樊建国在任职期间,权力入股、疯狂敛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合计人民币558万元,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武汉市东西湖区交通局原副局长丁昌池,高息受贿、巧夺豪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合计人民币78.69万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丹江口市六里坪镇原党委书记刘元明,道德败坏、大肆贪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合计人民币81万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以上三个案例,让人心情沉痛,他们曾经都是具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党的领导干部,也为党的事业做出过贡献。但是,最后他们却因图名图利,贪财贪色,造成严重损害。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三个人的受贿案,再次警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一、反腐倡廉必须警钟常鸣
警示教育活动,是我们党推进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反腐倡廉关系执政党的命运,是永葆执政党青春常在、充满活力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市场经济浪潮的荡涤下,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扭曲,放松主观世界观的改造,面对滚滚而来的市场经济浪潮,失去了本该保持的警惕、冷静、操守,忘记自己本身来自于劳动人民、忘记了党多年的培养教育、忘记了人民提供衣食住行;贪图享受,不甘清贫,崇尚拜金,私欲膨胀,最后走上犯罪的道路。反腐倡廉是执政党重点研究的重要课题,关系到党的事业巩固和发展,关系党和国家兴衰存亡的大事。
警示教育活动,充分体现我们党坚定不移抓反腐倡廉、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决心,使我们每个党员在参加学习活动中,灵魂受到洗涤,思想受到了震憾。通过樊建国、丁昌池、刘元明的现身说法,用他们的忏悔,用他们痛悔莫及的警醒,用他们对自由和生活的渴望,给我们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通过这些典型案件说明,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
通过学习对照,我清醒的认识到: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应该时刻提醒自己,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如果为人民谋利益之外的胆子大了,会出大事,轻则政治上的死亡、精神上的死亡,重则生命上的死亡。如果是这样,怎么能对得起党组织的精心培养教育,对得起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和重托,对得起给予无限关爱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