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5 05:31作者:才子老师
医生是一门神圣的职业,医生要肩负着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要做到让病人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就必须坚持“九不准”规定。正像医生职业道德所言:“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我一定会遵守“九不准”的规定,做一名合格的医务人员。
“九不准”规定涵盖内容广,对症医疗要害,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比如,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还有《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这些规定,不仅是约束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不断增强医疗卫生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廉洁从医意识的利器,更为预防和消除医疗服务中的各种不良行为设定了高压线。
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现象:一些医院大处方、滥检查、收费不规范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红包”;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时有发生,形式更加多样,手段更加隐蔽;甚至极少数人员跌落违法犯罪的深渊。这些现象,与医疗卫生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背道而驰,与救死扶伤的神圣职责水火不容。
“九不准”规定注重防微杜渐,避免“小病不治酿成大病,大病拖延酿成不幸”。“九不准”在医疗服务的当下,彰显的是行业主流价值,使正确行为得到鼓励、错误行为受到谴责。文明礼貌,优质服务,热心、耐心、爱心、细心、关心、体贴患者,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应成为每名医务工作者的行为准则。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应成为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