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8 11:43作者:王新老师
20XX年,我县公安纪检监察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和上级公安机关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中纪委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上级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系列会议精神,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促进全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纪委工作重要抓手,狠抓贯彻落实工作。年初结合我局公安工作实际,制定了《20XX年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从组织上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落实。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局长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分工明确,一级抓一级,责任到人,形成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二、夯实基础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一)制定了《20XX年廉政教育学习培训计划》,将廉政教育和纪律教育纳入日常经常性学习教育工作之中,重点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纪律教育等思想教育,全面筑牢民警廉洁自律“防火墙”,积极营造反腐倡廉“大氛围”。今年来,局党委先后召开反腐倡廉工作和贯彻落实中央及各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专题会议7次,局领导给民警上廉政党课2次,组织播放警示教育专题片6场次。
(二)组织全局民警认真学习《纪律条令》、违纪通报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采取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相结合,日常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倡导“学廉、倡廉、保廉”的良好风气,极大提高了全局民警的“廉洁从警”自觉性。
(三)坚持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廉政谈话制度,防患于未然,加大事前预防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落实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向县纪委报告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制度,强化了对领导干部用权的监督,增加对领导干部监督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