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7 16:46作者:王新老师
【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总结1】
为了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自治区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我院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主题,在辖区深入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系列法制宣传活动,收到了明显的成效。据不完全统计,在此次活动中,共组织集中宣传活动10场次,出动宣传车20余台次,书写标语50余幅,制作展板20余块,悬挂宣传挂图100余幅,办法制宣传专栏3期,上法制课10场次,举办法制讲座20余场次,接受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法律书籍900余册,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余份,电视宣传2场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我院按照区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安排,相应成立了“政法综治集中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因地制宜地制定宣传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解决宣传经费,主要领导主持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办事人员具体抓。做到早准备、早安排,并做到机构、领导、人员、经费四落实,使政法综治宣传有条不紊地开展。并于七月五日在县城文化广场举办了第一场宣传活动,拉开了我院“政法综治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序幕。院长黄明锋在启动仪式上作了动员讲话,活动中设宣传咨询台16个,书写标语15幅,宣传展板1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分发法律书籍500余册,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法综治宣传月活动,一是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法综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抽调办公室、政工科3名同志专门负责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二是拨付经费3000元用于订购、印制普法宣传资料,使宣传活动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得到充分保证。领导亲自参加集中大型宣传活动,解答群众咨询的涉法问题,发放宣传资料。
二、抓住重点,突出主题
我院紧紧围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活动主题,围绕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政法书记首期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和全国政法宣传工作会议批示,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宣传中涉及的内容有《宪法》、《刑法》、《物权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劳动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城镇规划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防法》、《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条例》以及税收征管等90余部法律、法规、条例、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