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9 10:35作者:王华老师
范文一
2015年,全镇纪检监察工作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为要求,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党风责任制为核心,以严厉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执行执法监察为重点。结合全镇实际,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有力的促进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有效的维护了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对全镇的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现对全镇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如下:
一、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
1、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领导及各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分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以党风廉政责任制为抓手,保证社会经济发展与反腐倡廉工作齐头并进。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健全监督检查制度、细化工作内容、严格督查标准,做到责任明确,工作落实,措施有力。
2、制定《暗流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明确了镇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各支部书记是本单位、村(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为切实抓好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镇党委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任务分工,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党委班子成员和各部门、村居,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通过强化考核方案,促进了责任制的落实。
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及贵阳市、清镇市出台的相关规定,根据市纪委“严明纪律、改进作风、提升效能”专项活动的要求,全镇在开展作风教育整顿的同时,领导干部开展自查自纠,严格遵守“三大纪律”,切实做到“九个严禁”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通过完善党委会议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按时开展对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各种会员卡和支付凭证等问题的检查;通过监督检查,上半年未发现各站所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设小金库、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吃喝、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健身、违规配备小汽车等现象;开展了节假日期间对公车私驾、公车私用和乱停乱放的督查清理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报表,截止目前未发现各种违规现象。
4、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制止大操大办酒席的安排部署,切实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加强对党员干部禁止大操大办的宣传教育,认真查处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对有操办酒席的党员干部提前打招呼,有效的遏制了大操大办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