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2 17:56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1篇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深入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形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良好秩序、携手治理交通环境、切实提升文明交通水平的社会氛围,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今年将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在全国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公安部提出,此次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各级公安交管、司法行政、教育行政等部门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让学生、家庭、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升整个社会的法治交通意识、文明交通水平。要将涉及百姓生活、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宣讲纳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着重开展“危险驾驶罪”的案例宣传,利用普法宣传阵地,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警示教育。要对公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校车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覆盖的宣讲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大量印制、发放、展示带有“122”标识的宣传品,组织重点群体参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体验式宣传教育。
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要以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为契机,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要加强大数据信息研判互通,并依托辑查布控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准确掌握违法行为发生量大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处突出违法行为;在源头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要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
各级文明办、共青团、妇联、工会等要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结合地区实际,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扶助事故受害者等公益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出行、礼貌乘车,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要集中宣传、公开表彰文明驾驶先进个人、集体和示范村、学校,广泛展示“好交警”、“好司机”的故事,大力传播文明交通正能量。各地各部门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名人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参加文明交通倡议等主题活动,积极参与“降速五公里”、“系上安全带”、“送头盔下乡”等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