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4 16:24作者:李天扬老师
篇1:
本人与xxxx年度担任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工作部部长,在xx书记的直接领导下,在全体纪委委员和本部门同志的大力支持下,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岗位目标责任和党委、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今年本人主要学习了胡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上的重要讲话和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贺国强同志在北京部分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参加了教育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立英同志在华中科技大学主讲的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会,参加了湖北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同志在华中农业大学主讲的省情报告和廉政报告;参加了在中国邮电大学召开的部属高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长座谈会,参加了在新疆大学召开的部属高校第二片组会议;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完成了学校“两访两创”活动中的访谈任务,对新闻学院、金融学院五位教师进行了访谈,并按时提交了书面访谈材料;参与了教育部第二片组关于高校制度执行力研究课题的调;通读了《管好身边人》《黑白人生》两本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专著,在个人博客中收集整理了部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
二、扎实工作,较好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和岗位目标责任时,本人能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在管理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思想,以纪检监察的实际工作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今年完成了以下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按照湖北省纪委的统一要求和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学校第十二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参加了党委书记徐敦楷教授主讲的,以廉政准则实施办法为主要内容的廉政党课,参加了湖北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周元武同志主讲的勤政廉政先进事迹报告会,参观了洪山监狱等。
二是参加了学校组织的专项检查组,对二级单位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湖北省纪委“1+6”文件的情况进行了抽查。
三是圆满完成了教育部党组就我校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教育部《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的情况开展的专项检查,检查组对纪委的日常工作和资料准备工作作了充分肯定。
四是圆满完成了湖北省纪委就我校贯彻落实廉政风险体系建设工作(即“1+6”文件)的情况开展的专项检查,检查组认为我校纪委落实“1+6”文件协助有力,体系建设成效明显,风险点查找深入到位,起到了宣传、预警作用。
五是协助财务部门完成了学校“小金库”清理和上级部门治理乱收费等专项检查工作。
六是主持制定、修订和完善了部分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今年,结合教育部和湖北省的专项检查,重点对学校《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的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关于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实施办法》等制度予以补充完善,除继续要求处级干部在每年进行述职报告的同时进行述廉报告外,还进一步明确提出将遵守《准则》和“十不准”的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参与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的制定。
七是完成了日常的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今年主要参加了干部选拔和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辅导员的招录聘用监督,对2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谈话;参加了本科招生录取和研究生考试监督,特别是在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工作中能切实贯彻公平竞争、公正录取、公开透明的“阳光招生”原则,坚持“六公开”“六不准”,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参加了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材等招标领导小组,对部分招投标结果进行了监督;参加了研究生推免、研究生资教选拔、四六级考试、本科生期末考试、学生违纪处分等教学工作的监督;参加学校资产经营公司监事会,对校办产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列席了校务会议,下半年开始列席了校党委常会会。
八是认真接待来访者,及时处理信访件,严肃查办违纪案,今年共处理了来信来访12件。
三、严格要求,认真做好部门和个人的廉洁自律工作
本人能够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并按照学校的要求,对照两个《规定》对个人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能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本部门和个人没有发生违反廉洁自律的事情。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年度工作任务中计划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文件进行汇编,由于等待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出台而没有完成。
二是反腐倡廉建设理论水平还有待提高。
三是有的监督工作因碍于面子、怕得罪人不能到位。
篇2:
一、抓落实,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与县委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的工作任务要求,结合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及各股室、企业的工作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分别落实到各股室、各企业,层层签订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既要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股长、主任、厂长(经理)对本股室、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并将责任制层层分解到具体岗位,做到责任到人。在此基础上,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作为对党员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对责任和任务的明确分解,使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了班子,细化到了股室、企业,量化到了个人,基本做到了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初步形成了廉政建设责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