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3 23:25作者:王新老师
一、教育实习的目的
教育实习是师范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是高等师范院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师范教育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的体现,是全面检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手段,同时也可为今后的教育教学改革提供依据。
通过教育实习,进一步加深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的理解,提高对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当一名人民教师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使学生初步了解中学、小学教育和教学工作的特点,了解素质教育与基础教育改革的新进展,以及新时期对教师的要求;培养学生从事教育和教学工作的能力。
二、教育实习对象及时间安排
本次教育实习对象为2003级师范专科生。实习专业为语文教育、政治历史教育、英语教育、数学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体育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小学教育,共计10个专业,实习生共1086人。
三、实习工作的组织和安排
本次教育实习采用“集中组织”和“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模式。
根据我校教育实习要求,充分考虑方便学生就业的需要,鼓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学校,没有条件联系实习学校的实习生,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实习。
集中实习的实习生由教务处会同教学系集中安排,实习生不得随意变更实习学校。
分散实习的实习生回生源所在地自行联系实习学校,其程序为:
(1) 教学辅导员统一到教务处实践科开取教育实习介绍信;
(2) 实习生凭介绍信到有就业意向或较为熟悉的学校联系实习。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具备中教一级(小教、学前专业指导教师须具有中级职称)及其以上职称;
(3) 学生将联系确定的实习学校的有关信息填表,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各系备案;
(4) 各教学系统一用电子表格形式将有关实习工作的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科。
四、教育实习的内容和要求
本次教育实习内容包括教学工作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和社会调查实习三项。
1、教学工作实习
教学工作实习是教育实习的主要内容。实习生应虚心接受实习学校原任课教师的指导,积极参加备课、听课、上课、辅导、评改作业、考试等教学各环节的活动。要按教学原则组织课堂教学,教案未经指导教师审批不得进行课堂讲授;尽可能实习各种类型的课,尽可能争取多上课,要求每位实习生至少上足8节课(均为不重复课)。同一学校的实习生要经常组织相互听课并作好听课笔记,在教师指导下评课,互相切磋,共同提高。要求每个专业选1-2名课堂教学有特色的实习生上一堂示范汇报课,向实习学校教师、领导和我校有关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