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9 21:42作者:王新老师
九月份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情况通报
根据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安政办[2015]43号)文件精神,我市从8月份开始全面开展为期5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此次大检查由市长亲自挂帅,14个督查组分片区巡查,各地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带队在所属辖区所监管行业内展开地毯式检查。现将近一个月的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此次大检查结合“打非治违”“六打六治”等各专项行动,涵盖全市14个行业领域,重点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交通运输、粉尘涉爆、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截至目前,共排查隐患931条,下达整改通知书31份,责令停产停业2家,行政处罚1.732万元,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发现的问题
(一)思想麻痹大意。一是忽视隐患整改。在元月至7月开展的三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共挂牌督办安全隐患79条。截止目前,完成整改销号64条,正在整改4条,未整改11条。在未完成整改的隐患中,按地区分类,开发区、府城隐患整改率较低,分别占未整改隐患的54.54%,18.18%;按行业分类,消防安全、工商企业安全、电力安全均占未整改隐患的27.27%,其中3个消防安全隐患均超过隐患整改期限3个月,经过两次安全生产情况通报仍未完成整改。在排查出的各类隐患中,除了督查组要求现场整改或下达停产停业通知外,多数隐患未能在整改期限内完成隐患整改销号工作。二是忽视隐患登记制度。多数督查组未建立隐患排查台账,一方面在未书面下达执法文书情况下不利于及时督促企业进行隐患整改,另一方面不利于统计隐患重点发生区域以及存在隐患的重点行业,进而在今后工作中不能有针对性的对隐患重点区域以及行业进行督办。三是“两化”运行不均衡。近一年来,我市全面推进隐患排查“两化”系统,通过9月份“两化”绩效评分情况发现,全市16个乡镇中有6个乡镇所属企业月隐患排查均数小于1,另有5个乡镇所属企业安全自查完成率低于60%,9个乡镇检查覆盖率为0。
(二)监管力度偏软。一是处罚措施不到位。在安全生产大检查过程中,普遍存在措施偏少偏软的问题。“严执法”是监管部门的职责,放宽要求,降低标准,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处罚,就不能引起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二是执法检查不深入。此次大检查明确要求在进行综合检查时,要将各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根据各督查组上报情况,大部分检查组未将“打非治违”行动落到实处,多数上报数据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