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3 16:14作者:王新老师
为深入扎实地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整治办〔2015〕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环保工作实际,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认真地开展了各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统一,认识到位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整洁优美的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据和综合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对推动我局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要求,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与环保工作发展环境相结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了区环保局《关于切实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人员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专人具体负责对口联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并将任务按阶段落实到人头,与终的个人考评和奖惩挂钩。形成了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认真抓好包段区域环境整治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我局包段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我局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先后多次深入联系社区和村庄,实地查看了解街道及村庄的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和居民行为规范等相关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研究解决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给两个挂联点各捐资1000元给予帮助。指导、督促搞好环境综合治理,清除卫生死角,铲除牛皮癣,劝导各类不文明行为等,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强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局对宣传工作高度重视,将宣传任务分解落到各负责包段的责任人。
五、严格督查,整治到位
继续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与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完善机制,严格督查,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塑造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对有令不行、工作不力,影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实施的,从严实行“问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