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7 01:57作者:李天扬老师
福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全)
经福建省政府研究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长6.5%左右。
此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的增加标准:定额调整部分,企业退休人员按省级统筹范围内2015年12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66%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各地2015年12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5%调整。
在挂钩调整部分中,与基本养老金挂钩的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都是按本人2015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4%调整增加;与缴费年限挂钩的部分,月增加标准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
在适当倾斜部分中,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达到7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发40元;2015年12月31日以前达到或超过7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同样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
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如果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200元,则补齐至2200元,然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2017年福建省事业单位工资上调【2】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新闻发言人李忠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准备工作全部完成。从6月份起,地方已陆续开始兑现增加的工资,全国范围内将于7月底前基本完成。
李忠介绍,今年1月国务院出台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方案后,各地区和相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抓紧开展贯彻落实工作。这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面临的情况比简单调整工资标准更复杂,各地区对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增加工资等进行调研测算,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做了大量工作。在各地区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工作总体进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