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7 17:49作者:王新老师
蚌埠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至1350元
近日,安徽省政府召开第60次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昨日,淮河晨刊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我市最低工资调整方案已定,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将达1350元/月。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1次,昨日,省政府发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依照往年惯例,每次最低工资标准的涨幅标准在15%-20%左右。因去年未调整,本次的调整幅度约在29%。”市人社局仲裁科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11月1日起,我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至1350元/月,五河县、固镇县、怀远县调整至1250元/月。
据了解,此前我省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1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分为1260元、1040元、930元、860元4个档次。我市执行的标准为市区1040元,五河县、固镇县、怀远县930元,此次调整,我市市、县最低工资标准的涨幅均在300元以上。
最低工资上涨最主要的受益人群是哪些?据该负责人介绍,基层特岗人员、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等工资待遇与最低工资标准密切相关的人群,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员应该是此次最低工资标准上涨的最直接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