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15:28作者:李天扬老师
最新消息称,辽宁省将从2016年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从2016年起,辽宁最低工资一档标准,由1300元增加至1530元,提高了2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档由13元提高到了15元。12月11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是一档为1530元,二档标准为1320元,三档标准为1200元,四档标准为10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一档标准为15元,二档标准为13元,三档标准为10.8元,四档标准为9.5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最低工资标准增加了一个档次
辽宁省目前执行的是2013年7月1日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是一档1300元,二档为1050元,三档为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一档13元,二档9.8元,三档8.6元。
此次调整,是辽宁自1994年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的第9次调整。
辽宁省每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情况下涨幅标准为200元左右。
此次调整,一档工资标准由1300元调整为1530元,增加了230元,增幅较大。
与此前调整有所不同之处是,今年,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项均增加了“第四档”。
对此,省人社厅相关人士表示,此次调整考虑到辽宁省经济发展和工资水平不太平衡,所以将最低工资的档次标准细分了一下。
辽宁最低工资标准处在全国中游
进入2015年以来,全国已有上海、深圳、北京等28个地区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截至12月初仅剩下辽宁、河北、青海、江苏4地未进行调整。
省人社厅表示,辽宁每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都是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和《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并综合考虑全省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各市将根据《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和调整后的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