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15:25作者:李天扬老师
一档标准:
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
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5元/小时
涉及区域: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等23个区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
二档标准:
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400元/月
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
涉及区域: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5个县(自治县)
涨250元重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按区域划分调为1500元/月和1400元/月两档,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
2016年1月1日起,全市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昨日下午,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消息,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并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我市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00元/月和1400元/月两档。此次调整是考虑到全市各区县(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各区县(自治县)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等因素,两档分别比原标准提高了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