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2 09:44作者:王华老师
国务院发话啦,“2015年6月底前,各地工资调整一定要落实到位。”苏州的小伙伴,快来看看你的工资能涨多少
国务院下发机关事业单位涨薪3方案:
对象1:公务员 | |
从10月1日起,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 调整后: 1、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40元—4000元分别提高到510元—5250元; 2、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3元—302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6135元 3、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 | |
对象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
从10月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 没有实施绩效工资的,从应纳入绩效工资的项目中纳入。 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 1、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550元—280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3810元 2、管理人员由现行的550元—275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3770元 3、工人由现行的540元—830元分别调高到1130元—1640元 薪级工资标准: 1、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80元—2600元分别提高到170元—5795元 2、工人由现行的70元—915元分别提高到150元—1855元。 | |
对象3: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
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标准。 | |
对象4: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 | |
离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 | |
对象5: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 |
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