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1 09:15作者:王新老师
2015年中山市退休人员工资待遇最新消息: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决定》,方案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公务员需缴纳月工资8%;建立职业年金制,公务员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记者了解到,中山市在1998年就已经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那么新政实施后,又会对中山市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带来什么影响呢。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实施后单位和个人缴费可能会增加,但是退休待遇基本维持不变。具体要如何调整还要等具体办法下发后再按规定执行。
全市机关单位退休人员
月人均基本养老金2507元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山市在1998年7月实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时就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与企业职工一样,按照规定的标准申报缴费,并按同样的计发办法计算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
至底,全市所有498个机关事业单位均按规定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共56332人,其中在职工作人员44837人,享受基本养老金人员为11495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月人均缴费工资为3704元,比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平均缴费工资2125元高1579元。目前,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其他地区一样,按照国家的规定核定退休金,养老保险待遇作为其退休待遇的组成部分,不影响其退休总待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2507元。
新政实施后
单位和个人缴费增加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实施后,中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面临的主要改变是单位和个人缴费增加,但退休待遇基本维持不变。“至于中山市养老金制度与国家新政是否吻合,是否需要做其他调整,需待人社部和广东省的具体办法下发后再按规定明确执行。”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