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8 08:37作者:王新老师
贵州省10月1日起调整;各类地区增加350元到400元
9月16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调整2015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消息。据了解,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为每月1600元;二类区为每月1500元;三类区为每月1400元,调整后一类地区每月增加350元钱;二类地区每月增加400元钱,三类地区每月增加400元钱,本次调整将于10月1日起执行。
每类地区增加350元到400元
据介绍,调整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为:
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区:每月1600元;
二类区:每月1500元;
三类区:每月1400元。
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每小时17元;二类区:每小时16元;三类区:每小时15元。
据了解,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含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我省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一二三类地区,标准不一
据了解,最低工资标准是分地区来执行的,而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区域划分具体为:
一类地区: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观山湖区、清镇市、红花岗区、汇川区、赤水市、仁怀市、钟山区、盘县、西秀区、七星关区、碧江区、万山区、凯里市、都匀市、兴义市、贵安新区。
二类地区:开阳县、桐梓县、湄潭县、遵义县、余庆县、绥阳县、习水县、六枝特区、水城县、平坝县、纳雍县、织金县、金沙县、黔西县、玉屏县、镇远县、施秉县、龙里县、贵定县、福泉市、兴仁县、安龙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