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4 16:23作者:王华老师
夏天酷热难耐,烈日当头中暑率也在飙升。这几天长沙突然启动炎夏模式,最高气温一度达到三十多度。那么问题来了,夏天到了,高温补贴还会远么?
值得关注的是,伴随炎夏的到来,全国各地的高温津贴陆续进入发放阶段。其中补贴最高的每个月有240元,补贴时间最长的达到七个月之久。
不过,对于湖南省的小伙伴们来说,高温补贴还要再等等才能有。
部分省区市已经开始发放补贴
广东省人社厅透露,今年高温津贴将从6月起正式发放。根据相关规定,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每人每月150元),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应当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折算发放高温津贴;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广东省人社厅负责人介绍,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这两种特殊工时的高温作业人员,则要按月发放全额高温津贴。
需发放高温津贴但用人单位没有发放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相关单位将面临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除广州外,福建、北京等地也陆续开始发放高温补贴。
2016年湖南高温补贴标准:每月150元
根据《湖南省劳动合同条例》,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应当在7、8、9三个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今年湖南省的夏季高温津贴仍按照往年标准发放,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原则上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的,则每人每天6.9元。
“高温津贴必须在工资以外额外支付。”据介绍,如果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津贴,却将高温津贴计入最低工资标准,此行为侵害了职工合法利益。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的,可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