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16:24作者:李天扬老师
退休教师咨询工资发放问题
近日,临汾霍州市一名退休教师给山西省委书记留言,咨询工资问题。他说:“我们是霍州2013年、退休教师。2013年、国家给教师加工资,我们退休后又在我们的工资里扣除了这两年加的工资,这是为什么?”
对此,临汾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作出解答,称在职教师转入退休时,实际退休时间和退休批复时间存在时间差。教师退休后应该执行退休工资,但因退休手续的批复需要按程序审核办理,在教师到龄后至退休手续得到批复的过程中,退休教师工资仍按在职工资发放,待批复后按实际退休时间计算,执行退休工资同时进行退休清算,多退少补,不存在工资少发、扣发情况。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们是霍州2013年,10月,11月退休教师。2013年,国家给教师加工资,我们退休后又在我们的工资里扣除了13年14年加的工资,这是为什么?难道国家加了工资又要回去了?没有任何手续?钱谁拿了?希望王书记核实,调查。给我们一个解答。
答复意见:
接到转办件后,霍州市委责成市教科局调查处理。一、关于工资被扣发问题经调查,在职教师转入退休时,实际退休时间和退休批复时间存在时间差。教师退休后应该执行退休工资,但因退休手续的批复需要按程序审核办理,在教师到龄后至退休手续得到批复的过程中,退休教师工资仍按在职工资发放,待批复后按实际退休时间计算,执行退休工资同时进行退休清算,多退少补,不存在工资少发、扣发情况。二、关于医疗卡金额不明确问题经调查,霍州市财政局每月将缴费基数(退休金及生活补助)的6.5%全部划拨至霍州市医保中心,霍州市医保中心将其中的4.3%划拨到个人医疗卡上,其余2.2%划归大病统筹。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们是太原理工大学榆次校区的临时工,在08年来学校的时候说是要给我们签定劳动合同,现在都七、八年了还没有给我们签定合同,我们在这里干的也不安心,我们希望学校能尽快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不要再这样违法下去,希望王书记能帮我们解决这个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