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5 11:58作者:王华老师
近日《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报告称今年是我国推进经济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同时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今年全国财政收入预算15.72万亿元,增长3%;支出18.07万亿元,增6.7%;全国财政赤字2.18万亿元,比去年增加5600亿元,赤字率提高到3%。
报告透露,统筹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和物价涨幅等因素,今年起我国将只按6.5%左右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
2016公务员工资标准:公务员涨工资有望制度化
报告提出,建立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促进在职和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协调增长。
朱俊生解释,这段表述透露出一个信息,就是公务员涨工资问题今后也有望逐步向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他介绍,此前的公务员工资不仅存在结构性问题,即基本工资偏低,倒是津贴补贴的绝对额往往高于基本工资一大截。而且由于一系列历史原因,公务员涨工资既未形成制度化的规定,而且往往长达数年不调整。即使公务员工资进行调整,过去也通常存在着不透明,以及有钱地区、单位借发津贴补贴等形式多涨,而财政相对吃紧的地区、单位涨得就少等制度性和结构性问题。
随着机关事业单位目前已被纳入养老保险体系,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预计如这次一样,今后也将随着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整退休待遇。
假设今后每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都能调整养老金待遇标准,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却依然不能制度化地按时调整工资,那么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无疑会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也容易降低其工作积极性,影响到公务员等队伍的稳定性。
对此朱俊生建议,当前我国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同时整顿相对较为无序的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他强调,今后一旦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还要实现制度的透明化,一定要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调整向社会公开,接受各界的合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