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根据国资发分配(2011)63号文件,“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精神,”对于纳入范围的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其基本养老金加企业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当地政府办学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其差额部分以加发退休生活补贴名义予以补齐。我们已经好几年没有补了,希望省长关心一下大连的退休幼教老师吧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拖欠国企幼教退休教师补贴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四部委文件要求,每年发放补贴款须在年度终了后,参照社会教师工资标准计算的年工资总额减去国企退休教师本人在当地社保实际领取的年全部收入的差额,以补贴的形式发放。为了计算准确,采用滞后一年的办法。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每年终了,下一年度一季度末报送补贴发放预、决算情况。经财政部审核通过后,每年下半年下达预算指标。补贴资金到账后,由大连市社保中心立即组织发放。大连市国资委已将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的国企退休教师补贴通过大连市社保平台发放完毕。
预算已经上报财政部。因大连市地方机关事业单位从1月1日开始普调工资,国企退休教师参照执行。大连市3000多名国企退休教师工资测算工作已经完成,待5月末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普调工资完成后,将大连市国企退休教师两次工资普调预算一并上报财政部,追加度财政预算。国家补贴资金到位后,大连市社保中心将国企退休教师本人的工资差额以补贴形式发放到位。因此,您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
因您未留联系方式,无法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