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4 10:50作者:王新老师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2月30日消息称,安徽省将于2015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即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安徽省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1390元/月、1250元/月、1130元/月、1030元/月;安徽省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13.5元/小时、11.9元/小时、11.4元/小时、10.7元/小时。
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各市州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定本地区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并报安徽省人社厅备案。
2015年铜陵最低工资标准
目前,铜陵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260元每月,相对于长三角城市偏低。近日,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透露出,铜陵市今年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铜陵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朱正跃透露,今年,铜陵市将适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健全劳动关系管理,推进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劳动用工网上备案。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意味着一些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基数、公积金缴存基数都要调整。
农民工还可以享受到职业技能培训和提升,也会获得专门的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对专业护理工偏少的问题,铜陵市将实施家庭服务业培训工程,推进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发挥加载金融社保卡使用功能。
农民工将有工伤保险
建筑业等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对农民工来说,随时可能出现意想不到的危险。铜陵市今年大力推进这样一些高风险企业特别是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此外,铜陵市扩大以养老、医疗保险为重点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范围。全面落实在城镇灵活就业的农村户籍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重点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推进城镇职工医保大病救助和城镇居民医保购买商业大病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