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5 22:59作者:李天扬老师
接受新京报专访时,何宪表示,去年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政策实施后,已经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今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在工资中的占比,有望进一步提高,从40%增长到45%左右。此外,地区附加津贴政策也有望在1至2年内出台。
谈工资制度改革
关键是建立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新京报:之前你曾提到,目前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何宪:由于长期以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在相当多的年份,工资增长靠的是津贴补贴。这很不合理。我们认为基本工资应该占到60%至70%比较合适。
此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的地区差距还比较大,一是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存在较大差距,二是层级比较高的机关单位和层级低的县乡等机关单位存在较大差距。
新京报:什么原因造成的这种现象?
何宪: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把全国分为11类地区,根据物价水平、生活成本等确定不同的工资。但随着经济发展,各地的发展水平差距逐渐拉大,原来的工资区制度不再适应新形势了。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时,工资区制度停止实施。随后,各地开始自行建立津贴补贴,但这种做法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一是地区单位差异大,高的高、低的低;二是发放不规范,收入秩序比较混乱;三是工资结构不合理,基本工资比重过低。
因此,从2006年起国家对津贴补贴进行了规范,下一步要在规范的基础上,建立科学的地区附加津贴。
新京报:具体怎么实施呢?
何宪:具体的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及相应的标准正在进行研究,主要考虑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等情况,用科学的方法进行计算。目前正组织专家小组进行深入研究,有望在1至2年内推出这一制度。
新京报:今年,辽宁、山东等超过6个省份明确提出将在2016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还有部分省市提出将推进工资制度改革。在你看来,今年的调整方向如何?
何宪: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经过多次改革,应当说各方面都在不断完善,但是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一直没能建立起来。在此之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基本上是涨一次,下次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涨了。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这样肯定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