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9 17:59作者:李一老师
“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在近日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辅导读本》一书中,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发表署名文章《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提出,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加快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步入老龄社会。人口老龄化导致抚养比不断增高,收支缺口也将迅速扩大,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压力不断增加,未来养老保险制度运行面临很大挑战。
目前全国各地都出台了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办法。然而,由于地区之间存在负担比的差异,导致缴费压力轻重不一,资金余缺各有不同。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全国统筹,可以化解地区负担比差异,切实发挥互助共济的功能。
楼继伟表示,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主要开展六方面改革。
首先,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加强个人缴费与待遇水平之间的联系,做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鼓励参保缴费。随着退休人员预期余命的延长,合理调整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改进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办法,研究完善个人账户余额继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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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照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1、每人每月增加190元。
2、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补足到30元。
3、2011年底前男性年满65周岁、女性年满60周岁的人员,按下述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男性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1942年1月1日~194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女性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1942年1月1日~195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