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2 03:13作者:王华老师
从马鞍山市博望区教育局了解到,为稳定农村边远地区骨干教师队伍,鼓励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边远地区长期任教,博望区通过建立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交通补贴等制度,切实提高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待遇。
一是统一边远地区教师补贴标准。由于博望区中小学均为农村学校,原先根据学校地理位置将边远地区教师补贴分为每人每月70元和90元两类,自今年9月开始,全区边远地区教师补贴标准将统一调整为每月90元。
二是设立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贴。按照地理位置、办学条件等差异度,将区属学校(含附属幼儿园)分为三类,二类、三类地区学校教职工享受周转宿舍的每月分别补助100元、200元;不享受周转宿舍的每月分别补助200元、300元。
三是设立边远地区教师交通补贴。凡在区内参加交流的教职工(含支教人员),一类地区临近学校之间的按每月不少于100元标准,其他校际之间的按每月不少于200元标准,每年按10个月计算,由流入学校给予交通补贴或组织交通运力解决上下班交通困难。交流人员一次交流,此项补助发放最长不超过六年,若二次交流到其他学校可再次发放。
四是职称评聘、岗位晋升、评优评先实行倾斜政策。在教师职称评聘中,对在三类、二类地区任教的和校际交流(含支教)的教师给予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等优惠政策;岗位内部等级晋升时,在三类、二类地区任教的和校际交流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在三类、二类地区任教的和校际交流的教师,并在区级表彰中明确一定指标用于三类、二类地区任教的和校际交流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