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2 02:46作者:王华老师
在过去的十多年,“并轨”一直是中国养老保险改革的关键词之一。政府也试图弥合横亘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城镇企业职工之间的这道鸿沟,然而效果却不尽如人意。
2008年五省市事业养老保险改革方案的“夭折”,凸显出了弥合的难度。六年之后,这项改革在“顶层设计”的大背景之下重启,改革基本方向与2008年并没根本区别,最重要的变化是有望将公务员也纳入到改革中。
方案还没有出台,尚不能判断其效果。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珍认为,当前二元制度下退休收入的差别是“不平”,不是“不公”,事业单位与职工养老待遇的差别有合理的因素,并轨的切入点应该是公共部门雇员的福利收入化和工资市场化和透明化。
第一财经日报:您为什么认为当前事业单位和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差别是不平而非不公?
李珍:现在社会舆论对于“双轨制”的批评主要是着眼于退休收入环节的比较,而忽视了两个制度的不同,尤其是对两个制度的“老人”和“中人”来说,制度是完全不同的。如果我们全面观察两个制度,我们会发现,二元制度下的退休收入虽然有差距,但并非不公平。
首先,人力资源存量不同。目前正在领养老金的两个群体,一个是当年以高学历作为身份识别标志的“干部”,他们仍然在旧退休费金制度中,平均退休收入较高;一个是当年的“工人”群体,他们从社保制度中领养老金,平均水平较前者低。两个群体收入的差别首先源于前者平均受教育的程度不同,人力资缘存量不同。在职时,前者的平均收入水平会高于后者。养老收入是一生收入的平滑,通常来说,在职时收入高,退休后收入也相对会高一些。
第二,两个制度下工作年限和退休年龄不同。公共部门全额退休金要求最低工作年限是30年,而职工养老保险只要求15年,从退休年龄看,两个制度下男性退休年龄是一样的,而女性“干部”的退休年龄则比女性“职工”高5岁,即前者要多工作5年。
与此同时,女性“工人”的退休年龄比女性“干部”低5年,两项政策的共同作用,公共部门雇员的平均工作年限会在35年左右,而职工养老保险平均缴费年限已从制度之初的32.5年下降到2016年的29年左右,前者比后者多5~6年的贡献。随着职工养老保险的成熟,这一差别还会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