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2 02:46作者:才子老师
2016年最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3500元,个税起征点之所以受到广泛关注,那是因为个税起征点关系到我国数千万工薪阶层的纳税多少和是否需要纳税。
自2016年9月1日,新的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这个起征点主要是针对国内居民纳税人的。而外籍人员,包括香港、澳门、台湾三地,他们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虽说与我们一样,也是3500元,但税法规定他们可以再减除1300元扣除费用,实际上个税起征点为4800元。
个税起征点,我们一般认为,是指超过起征点的收入金额需要纳税,如果工资、薪金收入达不到起征点当然也就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了。比如员工张成2016年1月份工资收入4500元,当月五险一金合计400元,由于国家税法规定,五险一金是免税的,计算工资个税时需要将其从工资中扣除。那么张成工资收入4500减去400后,还有4100元,超过了个税起征点,4100 - 3500 = 600元,仅这600元钱要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提高个税起征点,那么就有更多低收入人群是不需要纳税的。2016年9月之前,个税起征点为2000元,由于生活水平提高及各类物价上涨,众多低收入者还要承担一定的个税,提高个税起征点后,收入低于3500元就无需纳税了,减轻了个税负担。
很多人呼吁应再提高个税起征点,希望提至5000左右,或者再高一点,一味地单纯地提高个税起征点,希望自己不纳税最好,小编认为这样是不科学的。个税起征点上提,适可而止,我们可以从其他方面降低税负,如降低税率,同样达到减少纳税的作用。让居民纳税不仅只是为了增加国家税收,更是培养居民纳税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