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1 18:15作者:才子老师
长期以来,我国各地公务员工资参差不齐,且大规模的薪酬改革已多年未做调整。比如,北京市从2003年实施“3581”阳光工资体系(即科、处、局、部级干部月薪分别为3000元、5000元、8000元以及1万元)后已有10年,整体薪酬并未做出过调整。
胡仙芝,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长期关注和研究公务员工资,在她看来,虽然《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的工资水平要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同时还规定了工资调查制,但从实践层面看,目前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并未建立和形成公务员调查比较机制及动态调整制度,所以多年来公务员工资从未动态调整。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建议,国家应设立“薪酬调查委员会”,定期根据物价水平、社会工资水平等因素来评估,从而确定公务员薪酬的调整,“这种调整应该是可升可降”。
胡仙芝建议,公务员工资应与国民经济增长同步,要与物价水平相协调,“作为社会劳动者,公务员履行公务也是一种生产力的投入和劳动付出,他们也对国民经济的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理应享受社会进步带来的经济成果,其工资和待遇也应该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而增长。”
今年两会,公务员工资涨跌成了代表委员争议的热点。一些委员对公务员工资实行改革的提案,引发网友讨论。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公务员薪酬高还是低?该怎么改革?围绕热点话题,记者采访了人社部副部长何宪和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兼副局长杨士秋。
【问题一】公务员工资该不该调整?会涨吗?要调整,应该涨
全国政协委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何宪说:“是要调整,但还处在研究阶段。改革应当重点研究解决工资结构、地区差距等四个方面的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兼副局长杨士秋说:“公务员工资应该上涨,目前中央已责成有关部门调研。”
【问题二】公务员工资的改革重点是什么?向基层倾斜,正在全国进行职务职级并行试点
何宪说:“未来(改革)方向是缩小地区之间的差距,形成合理的地区之间工资关系,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此外,工资分配上要注意向基层倾斜,稳定基层工作的干部队伍。”
杨士秋说:“基层公务员非常辛苦,他们处在第一线,同时由于职级层次决定其收入也比较低,不解决这些问题,基层士气必然受到影响。目前正在全国进行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的试点,试点成熟后可能会全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