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2 02:44作者:王华老师
河南省从今年7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按一、二、三类行政区域划分,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400元、1250元、1100元。这是该省从2016年起连续第四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河南省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240元提高到14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1.7元提高到13.5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100元提高到12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0.4元提高到12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由960元提高到1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9元提高到1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