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7 13:13作者:李一老师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意味着,存在多年的养老金双轨制正式被打破。
参与此次改革的范围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纳入社保体系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缴纳比例与企业相同。单位缴纳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为了保障社会公平,《决定》指出,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引人关注的是,《决定》明确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房连泉分析,缴纳职业年金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取的退休金待遇不会降低,企业退休人员和他们的差距短期内仍将存在,但制度并轨为将来填补退休金鸿沟和今后的进一步改革奠定基础。
退休金会缩水吗?
“8%+4%”的职业年金等于开小灶
根据《决定》,单从基本养老金这一块来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跟企业职工的参保方式、缴费比例及计发方法统一起来了。这似乎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相比以往的退休金将大幅缩水,因为此前,他们每月的退休金能达到退休前月薪的90%之多,而现在跟企业一个标准了,只能领到退休前月薪的50%左右。
不过,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房连泉说,现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可以长舒一口气了,因为从新出台的方案看,虽然制度上并轨了,但退休待遇并不会降低。
《决定》的基本原则中明确,改革前后相衔接,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并确定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步过渡”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