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2 02:38作者:王新老师
◎非私营单位人均工资前四位是淮南、合肥、马鞍山、淮北
◎平均工资前四位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金融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
省统计局7月17日公布2016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统计情况。去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7806元,比2016年实际增长4.7%,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872元,实际增长9.3%。私营单位虽然工资水平相对较低,但涨幅明显高于非私营单位。
与2016年相比,各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在全省的位次有一定的变化,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位于前四位的是淮南(58597元)、合肥(54210元)、马鞍山(53582元)、淮北(52383元)。统计的19个行业中,平均工资排在前四位的分别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为72363元、采矿业为70893元、金融业为65920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为60816元。其中,采矿业由2016年的第1位退到第2位。
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水平最高的是合肥市,平均工资为34522元,其次是滁州市的34517元和淮北市的31793元。私营单位平均工资水平排在前四位的行业分别是教育(39074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38757元)、建筑业(35504元)、房地产业(33268元)。
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的行业差距大于私营单位,但都有所缩小。前者最高和最低工资水平之比是2.98∶1,比2016年的3.09∶1差距有所缩小。后者最高和最低工资水平之比是1.8∶1,比2016年的1.9∶1差距有所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