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2 02:33作者:王华老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条例》将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聘用合同、考核培训、奖励处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人事争议处理以及法律责任作为基本内容,确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条例》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5月23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处长阿斯夫就即将实施的《条例》进行了解读。
内蒙古共有24214个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由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办的从事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六大类组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组织、事业组织)之一,也是民法通则规定的4类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之一。据阿斯夫介绍,目前内蒙古共有24214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万,事业单位在提供公共服务,创造就业岗位,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条例》的出台,阿斯夫认为,长期以来,我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工作一直沿用党政机关的管理模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这一管理模式出现了许多与公共服务不相适应的情况。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能和任务是从事行政管理,而事业单位是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属于两种管理体制。《条例》的出台,能够进一步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更好地发挥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加以规范。
率先推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条例》是继2006年《公务员法》颁布后又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具有总章程性质的行政法规,对内蒙古而言,有着重要意义。”阿斯夫说,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内蒙古从2016年就在全区范围内推行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主要以人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主要内容,可以说这三大制度已经初步建立,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尚未真正确立;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各盟市和单位的做法不尽统一规范;奖惩考核、收入分配等激励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人事争议的调解与处理的依据不够明确。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专门的立法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