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6 23:20作者:李天扬老师
本文目录: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15年1月1日起,给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标准
1、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再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原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办法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87元的,按187元调整增加。
2、在1项普调基础上,对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对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