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2 02:26作者:王新老师
根据最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从2016年9月1日起执行,目前2016年也还是适用此标准。工资薪金适用七级超额累进制,具体如下: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
起征点是3500,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2016年实行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6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税免征额3500元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具体表格如下: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