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2 02:22作者:王华老师
作为收入分配改革的关键一步,公务员薪酬改革又进一步。
“新一轮公务员薪酬改革尚在筹备中,这次改革的目标是缩小基层与省市级政府、富裕地区和贫穷地区之间公务员的收入差距,同时杜绝灰色地带的隐性收入,从而达到提低限高的目的。”6月25日,一位接近人保部的人士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称,公务员现有的薪酬结构大都单纯与职务级别挂钩,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同时,对于部分领导干部级别的公务员来说,工资薪酬远非惟一的实际收入,长此以往,公务员内部的收入差距日渐增大。
公务员薪酬改革,会不会越改工资越高,进一步与普通民众的期望相去甚远?记者从上述人士处获悉,相比事业单位而言,公务员的薪酬改革阻力和难度更大;因此,改革方案年内难出台,但试点将会逐一展开。
灰色收入原罪
记者统计看到,我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务员共经历了四次大的薪酬制度改革,距今最近的则是2006年的规范津贴补贴改革(前三次分别发生在1956年、 1985年和1993 年),那次改革的重要目的就在于清理规范各种津贴和补贴,做到基本统一同一地区不同单位的公务员收入水平,使地区之间公务员收入差距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但是,时隔8年,隐性福利、津贴补贴等灰色收入仍然大量存在,公务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愈拉愈大。
“省部级单位的公务员,享受科级甚至处级的概率较高,但像我们这种县级的公务员,一辈子想混个副科级都难。”6月25日,已在基层工作近20年的于振山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其所在局里有200多人,但只有局长和几个二把手能享受到正科级的待遇,其余均属于普通工作人员;级别差别直接导致收入差距越拉越大,部分领导的收入中,单是阳光工资就比普通公务员多出4倍有余。
不可否认,当前公务员工资至少存在着这两个方面的差距:地区之间的差别以及同一地区公务员上下级之间的差别,单纯“以官定薪”最终导致公务员不晋升工资待遇就很难得到提高的问题。某种程度上,级别、权力就意味着有了更多的灰色收入来源。
本报记者了解到,此次公务员薪酬改革,与近期审批权的取消和下放有着必然的联系。
“当权力过于集中,就有了寻租的空间,灰色收入则是信手拈来;但是,并非所有部门都有这部分收入,有些‘清水衙门’以及地方工作人员的任务非常多,付出非常多,但工资水平相对较低。”6月25日,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王满船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触动了相关部门的利益,很多部委不愿意放权从而增加了改革的阻力;同时,为了避免下放的审批权在地方产生新的灰色收入,公务员薪酬改革应运而生,在提低的同时,使得那些名目繁多的福利真正阳光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