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5 22:28作者:王新老师
从5月1日起,广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每月1895元,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小时18.3元。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提醒全省各类用人单位,要主动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要立即进行调整提高,严格落实最低工资规定,提高职工工资水平。
由于关联着许多其他因素,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例如,职工医疗期间待遇、试用期待遇、死亡后的赡养标准以及部分省份的失业保险基数,均与最低工资标准直接挂钩,任何幅度的上调都将带来企业用工成本的更大幅度提升。但长期来看,薪资上涨的趋势不会改变,而中低收入人群将会成为受益最明显的群体。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标准开始施行后,全省人社部门将开展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新标准。希望企业通过不断完善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招用和留住企业发展所需人才。希望广大劳动者多关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监督企业落实最低工资规定,不断提高自身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最低工资不包含的项目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三、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四、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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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应考虑的因素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考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可用公式表示为:
M=f(C、S、A、U、E、a)
M最低工资标准
C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用
S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A职工平均工资
U失业率
E经济发展水平
a调整因素